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高湾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高湾镇党政办申请审查后予以公开。 本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靖远县门户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jingyuan.gov.cn)。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规定,我镇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镇政府领导的个人简介、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和讲话。 2.镇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镇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5.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6.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8.劳动保障、就业、低保、医疗、征兵工作情况。 9.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10.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镇结合上述公开范围和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发布栏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靖远县高湾镇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靖远县高湾镇党政办,办公地址为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三场村,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6440069 通信地址: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三场村,靖远县高湾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730619。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靖远县高湾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靖远县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an.gov.cn)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⑵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靖远县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收取费用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