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湾镇现辖12个行政村,共64个村民小组,农业耕地面积26.6万亩,主导产业为硒砂瓜。农业户籍人口6357户27209人,常住人口4664户18140人。全镇现有脱贫户1909户8203人,三类户103户511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66户335人,边缘易致贫户25户11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2户62人),已消除风险88户430人,风险消除率84.15%。
全镇2024年底人均纯收入11142元(2023年为11040元),其中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5375元。
一、总体要求
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为导向,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建立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的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调配模式,将乡镇的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二、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融媒体、统战、民族宗教、督促检查、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负责人:石生智 0943-6440069 )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巡察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负责人:顾靖 0943-6440069 )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负责人:王娟娟 0943-6440069 )
4.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负责人:石生智 0943-6440069 )
三、事业机构设置和职能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渔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供销、金融、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乡(镇)容乡(镇)貌、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欧阳斌 0943-6440069)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行政事务办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
(负责人:王行发 0943-6440069)
3.综合执法队:负责统筹辖区内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农业、农机、林业、水务、村容村貌、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
(负责人:王庆宝 0943-6440069)
4.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村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负责人:白鹏亮 0943-6440069)
四、有关机构情况说明
1.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镇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2.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镇人大相关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3.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站。不再保留原设置的乡村振兴工作站,核销原核定的副科级领导职数。
五、部门派驻机构
1.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设在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畜牧兽医站等5类派驻机构,继续保留现状。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9]52号)精神,对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和人员在不改变派出部门业务领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机构编制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等的前提下,由镇党委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指挥和协调管理,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一是日常管理以镇党委为主。派驻机构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日常工作管理由乡镇负责;派驻机构人员要按要求参加乡镇组织的各类会议,承担安排的具体工作。二是干部任免充分征求意见。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党委的意见,必要时可让乡镇党委提名人选。三是干部考核由乡镇负责。派驻机构和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结果报送派出部门。
通讯地址:靖远县高湾镇三场村上社
邮政编码:730619
联系电话:0943-6440069
主要负责人姓名:苏富
机构地址:靖远县高湾镇三场村上社
联系方式:0943-644006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