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靖远县文物局牌子。
文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拟订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文物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文物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宣传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开展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创新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电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七)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创新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承担全县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播出机构和网络传输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申报。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文旅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方面的能力建设。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体制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梳理权责事项,完善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审批制度,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2.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对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行业风险。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强化市场风险监测与防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建设,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
文旅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靖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靖远县文物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提案办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会、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事项。
(负责人:黄智平 0943——6121305)
(二)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负责理清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规范和优化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实现“便民、高效、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要求,按时完成本部门相关事项的加载及维护、更新工作;会同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工作;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唐希来 0943——6121305)
(三)文化股
负责全县文化工作日常业务;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村(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事业;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节庆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工程。
(负责人:白雪 0943——6121305)
(四)文物股
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工作;开展文物保护、维修、抢救、征收、利用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开展好免费开放以及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负责人:杜宝泽 0943——6121305)
(五)广播电视股
编制全县广播电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办理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日常管理业务,组织全县广播影视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和应用,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县电影发行工作,指导乡、村广播电视站、室业务工作。
(负责人:贺慎 0943——6121305)
(六)体育股
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竞技体育等各项活动的开展,协调体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
(负责人:刘娅娜 0943——6121305)
(七)旅游股
负责全县旅游产业促进、指导和协调推进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旅游节庆活动和宣传促销工作;负责旅游信息统计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质量等级的申报、评定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旅游业发展,负责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旅游区的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推动智慧旅游工作。
(负责人:刘娅娜 0943——6121305)
(八)产业股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资源挖掘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培育。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负责人:黄智平 0943——6121305)
(九)财务股
负责财务并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会计监督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负责按规定认真发放本系统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编报、执行和决算,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协助领导做好财务管理决策;负责局机关财务票据的审核、收集汇总工作;负责对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各项财务资金收入、支出及费用、债权项目的登记管理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负责人:李尕霞——6121305)
通讯地址:靖远县人民路统办2号楼11楼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0943—6121305 0943—6121305(传真)
主要负责人姓名:张有良
机构地址:靖远县人民路统办2号楼11楼
联系方式:电话:0943—6121305;传真:0943——612130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