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9798 | 生成日期: | 2026-09-01 |
| 文 号: | 靖政发〔2026〕53号 | 关键字: | 规范性,文件,行政,县政府,清理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 时 效: | 有效 | ||
|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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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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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及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件。经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1件,宣布失效7件,现行有效予以保留1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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