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4712 生成日期: 2025-07-09
文       号: 靖政发〔2025〕56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远县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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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靖远县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有关单位:

现将《靖远县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靖远县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按照靖远县城市建设“东拓北扩、老城改造”的总体发展思路,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10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甘建发电〔2019〕105 号)等文件精神,重点推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根据靖远城镇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持共建共享共治理念,按照靖远县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治理住宅小区“脏、乱、差”及基础设施落后、配套公建缺位等现象,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灵活决策。按照《通知》要求,结合靖远县老旧小区总体情况,因地制宜,进行科学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明确认定标准,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在保证改造面积、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对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以集中连片实施改造,对降低成本,避免重复建设,适当予以调剂调整。

)关注重点,惠及民生。结合我县老旧小区的实际,深入细致做好居民工作,顺应居民期盼,服务居民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为目标,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强化管理,连片推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对相邻小区(楼)实行拆墙连片,统一实施改造,改造后交由物业企业统一管理。规范老旧小区改造管理,改造后小区物业企业,由乌兰镇、社区组织小区业主按程序推选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健全后期管理机制,避免老旧小区改造后因失管造成的基础设施损坏及环境脏、乱、差的现象。

三、认定标准

(一)改造范围。根据《通知》要求,靖远县老旧小区改造应为城区建成于2000年以前、居住环境条件差、基础配套设施缺失、住宅老旧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键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不宜整体拆除重建,且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对个别建于2000年以后,但又与有改造任务的小区(楼宇)紧密相连,居民改造意愿强烈,有改造必要的小区(楼宇)可适当放宽认定年限,予以改造。

(二)认定标准。改造楼栋应为2000年以前建成小区,同一小区包含有2000年以后的楼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改造范围。

1、供排水、供电、供暖等管线老化、未终端分户的小区。

2、公用设施设备缺失或失养失修,道路破损严重,未通天然气或供气、通信管线需改造的小区。

3、近年来经改、扩、翻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小区,因政策及资金限制,改造内容未涉及配套养老扶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加装电梯、垃圾处理设施及供气、通信、建筑节能改造等建设、改造的小区。改造项目认定过程中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或其他财政支持计划的项目以及完成改造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补助支持。

四、目标任务

(一)改造计划。2025年计划改造恒泰家园、宏仁小区、教育局家属院、天阳花苑楼等4个小区,改造建筑15栋,涉及住户816户,改造建筑面积4.62万平方米。

(二)估算投资。项目预算总投资1302.7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

(三)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2025年12月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五、改造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针对靖远县2000年以前建成老旧小区实际,对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

对于相邻或临近的原分散住宅小区实行拆墙连片原则,整合成为一个小区,统一管理。

1.房屋修缮改造。房屋整修改造。房屋主体结构与部件的修缮更新,包括外立面与楼道的清理粉刷、外墙保温、屋顶渗水处理、屋面防水翻建等。

2.建立健全旧住宅区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建立后期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小区规模、房屋产权状况、居民承受能力及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

(1)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参照新建小区物业管理模式,由乌兰镇、相关社区主导成立业主委员会,选定成立后由县住建局根据实际,结合物业企业意愿,先行指定物业服务企业,半年后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物业服务。

(2)业主自管。对规模较小,暂不具备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服务的小区,可由乌兰镇负责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由乌兰镇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进行摸底,摸清老旧小区建成年代、占地面积、楼栋数、户数、拟改造的内容和群众改造的意愿等基本情况,由县住建局会同乌兰镇、相关社区、设计院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审核认定,并对初步拟定的改造小区及改造内容向县政府汇报。

(二)项目申报。确定改造项目后,由县住建局负责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申请中央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三)项目实施

1.项目任务下达后,由县住建局完成项目工程前期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再由乌兰镇和各社区配合县住建局负责具体实施。县住建局、乌兰镇、相关社区积极配合设计单位通过查找原始资料,征求居民意见,征询供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社区等相关单位掌握情况为依据,确保设计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2.由县住建局牵头,协调、督促各实施单位及时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及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组织施工,规划、质检、安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乌兰镇和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3.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及县自然资源、县发展改革、县财政、县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办理竣工手续。

4.由乌兰镇、相关社区牵头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进行市场化管理,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老旧小区改造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重点项目,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住建部门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科学编制靖远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任务,编制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监督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使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多方参与,共同筹资。坚持多方参与、共同缔造原则,申请中央及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及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广泛动员业主自筹、社会筹集、相关企业投资等多种筹集方式。资金来源可包括小区居民共同出资、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区(部门)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老旧小区原属于企业单位产权或由其管理的,鼓励原企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充分调动群众及企业参与热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等设施;通信、燃气、供电等企业按适当比例出资参与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化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处理工作中的纠纷,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落实项目监督职责。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特别是供水、供电、供热(气)部门要对改造项目前期设计、实施、竣工验收全程参与,进行专业化指导,实现终端管理目标。

(四)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相关规范,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

(五)积极推进,完善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及监管单位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对照改造内容,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纳入各年度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期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工程核算、竣工验收打好基础。

(六)强化宣传,维护稳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重点阐述“共同缔造”的改造理念,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配合、监督项目的实施。

新排查或出现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参照此方案执行。

附件:1.靖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doc

          2.职责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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