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184715 生成日期: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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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远县2025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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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10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甘建发电〔2019〕105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靖远县城市建设“东拓北扩、老城改造”的总体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标准

改造楼栋应为2000年以前建成小区,同一小区包含有2000年以后的楼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改造范围。

1.供排水、供电、供暖等管线老化、未终端分户的小区。

2.公用设施设备缺失或失养失修,道路破损严重,未通天然气或供气、通信管线需改造的小区。

3.近年来经改、扩、翻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小区,因政策及资金限制,改造内容未涉及配套养老扶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加装电梯、垃圾处理设施及供气、通信、建筑节能改造等建设、改造的小区。改造项目认定过程中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或其他财政支持计划的项目以及完成改造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补助支持。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计划。2025年计划改造恒泰家园、宏仁小区、教育局家属院、天阳花苑楼等4个小区,改造建筑15栋,涉及住户816户,改造建筑面积4.62万平方米。

(二)估算投资。项目预算总投资1302.7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

(三)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2025年12月底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四、改造内容

1.房屋修缮改造。

2.建立健全旧住宅区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

2.项目申报

3.项目实施

七、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2.多方参与,共同筹资

3.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4.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5.积极推进,完善资料

6.强化宣传,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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