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3481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 文 号: | 靖政办发〔2026〕6号 | 关键字: | 活动,补贴,消费,参与,靖远县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6年迎“新春”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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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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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靖远县2026年迎“新春”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靖远县2026年迎“新春”促消费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两新”和促消费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深挖消费潜能,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动力,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促进消费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靖远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靖远县商务局 协办单位:靖远县发展改革局 靖远县财政局 靖远县交通运输局 靖远县市场监管局 靖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靖远县分公司 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欢喜过大年·乐购在靖远”靖远县2026年新春惠民购物节。 (二)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8日,可依据补贴情况向后推移,直至每个板块活动资金补贴完毕为止。其中:靖远水街“天天水街赶大集,欢欢喜喜过大年”年货展销活动时间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6日;商贸流通经营主体促消费活动中的汽车板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8日;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板块时间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4日;统仓共配及线上销售平台板块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3月4日。 (三)活动经营主体:靖远县域内诚信经营且有意愿参与的汽车、日用百货、餐饮住宿、农特产品、统仓共配及电商销售平台等商贸流通经营主体。 (四)活动地点: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活动地点位于靖远水街;商贸流通经营主体促消费活动地点为靖远县城区及各乡镇。 (五)活动资金:县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靖远县2026年迎“新春”促消费活动。活动设置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活动和商贸流通经营主体促消费活动两大类,其中,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活动30万元(日用百货、美容美发、农特产品、餐饮类),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商贸流通经营主体促消费活动70万元,包括:汽车板块20万元、统仓共配板块5万元、线上销售平台板块5万元、日用百货20万元和餐饮住宿板块20万元。 (六)活动安排: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靖远县分公司负责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板块活动电子消费券发放及支付结算。[促消费活动筹备及公示期间,仅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靖远县分公司、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前来县商务局洽谈业务。线上销售平台板块仅有甘肃拓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京东线上靖远特产馆)前来洽谈业务]。 三、补贴形式 (一)补贴原则 活动总体按照“总量控制,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开展。 (二)补贴对象 2026年1月1日起,在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经营主体实际消费的消费者(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名单见附件1)。 (三)补贴方式 汽车、统仓共配、线上销售平台板块活动资金由商家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依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政府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参与经营主体提供的相关凭证拨付补贴资金;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板块活动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当场核销。 四、参与方式 参与汽车板块的消费者在活动结束后,凭购车发票(购车发票起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8日,含当日)、完税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商务局进行审核建档、领取相应额度的补贴油卡;参与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活动的消费者,在手机端下载“云闪付”APP,领取靖远县电子消费券;参与统仓共配板块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快递经营主体线下门店寄递农特产品;参与线上销售平台板块的消费者,在中国特产·靖远馆京东线上平台参与消费。 五、补贴标准 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活动电子消费券(日用百货、美容美发、农特产品、餐饮类)设置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五个层次,即:消费满50元立减5元;消费满100元立减10元;消费满200元立减20元;满500元立减50元;满1000元立减100元。每位消费者每天领取1张,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1天。 商贸流通经营主体促消费活动中,汽车板块以裸车开票价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个人购买,不含二手车),设置2000元、3000元两个档次的补贴标准,即:裸车开票价10万(不含10万)以下的,单车补贴2000元加油卡;裸车开票价10万(含10万)以上的,单车补贴3000元加油卡。不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享受。 日用百货板块:设置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五个层次,即:消费满50元立减5元;消费满100元立减10元;消费满200元立减20元;满500元立减50元;满1000元立减100元。每位消费者每周领取2张,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1天。 餐饮住宿板块:设置20元、50元、100元三个层次,即:消费满200元立减20元;满500元立减50元;满1000元立减100元。每位消费者每周领取2张,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1天。 统仓共配板块:设置两种消费补贴种类,即:寄递靖远羊羔肉(每件5斤起算),按每件10元予以补贴;消费者寄递大枣(每件5斤起算)、枸杞(每件2斤起算)、苹果(每件20斤起算)等初级农产品,按每件5元予以补贴。 线上销售平台板块:在中国特产·靖远馆京东线上平台零售首单交易按五折计价,且每单最高减50元;批发交易按七折计价。(20单以下为零售交易,20单及以上为批发交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监管力度。县商务局联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靖远县分公司、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设立举报电话,县财政局和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参与经营主体存在刷单、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经营主体参与资格,追回财政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官方媒体资源,发挥新媒体矩阵舆论引导作用,全方位开展推介宣传、专题报道等,带动更多消费者参与,真正让消费补贴惠及人民群众。 (三)确保售后服务。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靖远县分公司设立售后服务小组,专门负责消费者补贴发放、退换货等售后服务。县商务局根据补贴发放进度,同步跟踪参与经营主体运营状况,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四)做好安全保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细化应急预案与防控举措,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全力保障活动规范有序推进。 附件:1.参与活动经营主体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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