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3482 | 生成日期: | 2026-02-02 |
| 文 号: | 关键字: | 活动,消费,参与,靖远县,靖远 |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关于《靖远县2026年迎“新春”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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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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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两新”和促消费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深挖消费潜能,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动力,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促进消费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靖远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靖远县商务局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欢喜过大年·乐购在靖远”靖远县2026年新春惠民购物节。 (二)活动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8日。 (三)活动经营主体:县域内诚信经营且有意愿参与的汽车、日用百货、餐饮住宿、农特产品、统仓共配及电商销售平台等商贸流通经营主体。 (四)活动地点: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活动地点位于靖远水街;商贸流通经营主体促消费活动地点为靖远县城区及各乡镇。 (五)活动资金:县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靖远县2026年迎“新春”促消费活动。 (六)活动安排: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靖远县分公司负责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板块活动电子消费券发放及支付结算。 四、补贴形式 (一)补贴原则 按照“总量控制,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开展。 (二)补贴对象 2026年1月1日起,在参与本次促消费活动经营主体实际消费的消费者。 (三)补贴方式 以资金或电子消费券的形式进行补贴。 四、参与方式 参与汽车板块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申请领取相应额度的补贴油卡;参与靖远水街年货大集展销、日用百货、餐饮住宿活动的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领取靖远县电子消费券;参与统仓共配板块的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快递经营主体线下门店寄递农特产品;参与线上销售平台板块的消费者,在中国特产·靖远馆京东线上平台参与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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