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52 生成日期: 2025-03-17
文       号: 靖政办发〔2025〕11号 关键字: 充,换,电,工作,建设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远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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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 县城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县城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建〔2025〕9号)有关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靖远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晓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金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李敬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顾秉森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学科  县教育局局长

黄育洲  县工信局局长

张明月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罗爱民  县财政局局长

唐夫全  县住建局局长

刘晓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邦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正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旅局局长

赵兴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万恒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连总政  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局长

杨大鹏  县经合局局长

马炳彪  县执法局局长

路平忠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海生  县交警大队队长

李永清  国网靖远供电公司总经理

胡建奎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武建荣  乌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亚亚  东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国晓  北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白  斌  北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平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富存  糜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咏丽  三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军  若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苏  富  高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武发琛  大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建新  五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叶树成  靖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辛燕斌  东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全荣  双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复政  石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  川  兴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滕贵林  永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按照融合创新的基础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理念,围绕拉投资、领发展、促消费、惠民生,分领域分阶段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体制保障、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以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开展靖远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职责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将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服务设施纳入城乡总体发展规划,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负责靖远县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分年度建设规模。积极支持充换电商模式创新,促进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快速发展。县财政局:负责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拨付、绩效管理,落实各项政策,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承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制定靖远县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实施方案,参与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充换电站等设施的相关规划许可工作。制定充换电站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等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及其相关管理标准,保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用地。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报批,对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推进交通枢纽、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及旅游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及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靖远县交通总体规划,在公交等管辖领城开展推广应用,组织推进上述领域的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协同做好充换电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辖区内实施分管领域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住宅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引入运营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充换电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制定既有居住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以需求为导向,在现有小区内部或者周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逐步推进乡镇、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充换电基础设施质量和充换电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做好充换电桩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情况、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突发处置等相关工作。

县文旅局:鼓励推进全县A级旅游景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负责对充换电站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县执法局:统筹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建设,协调停车场管理单位与充换电设施服务企业开展合作,推动规模化建设或经营。

县交警大队: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报废、新增等相关数据。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火灾事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安全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依法对设有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配合供电部门及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

县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落实简化规划审批要求,统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注册登记,项目备案和环评等建设环节,研究设立充换电基础设施手续办理全流程审批绿色通道,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

国网靖远供电公司:负责充换电设施供电保障,将充换电设施电力接入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范畴统筹考虑,制定年度建设实施方案,负责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的建设与改造,保障充换电设施用电需求,合理建设充换电设施接入系统工程。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用电业务的受理、业扩、增容等服务工作,规范接电报装流程,落实开辟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的要求,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高效服务,做好充换电设施用电电价政策的执行工作。做好所负责的充换电站、桩群及辅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协助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平台建设。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合局等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其他未列入领导小组单位,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主动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承担统筹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职责。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部门,本乡镇实际,按照承担的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上下联动,横向互联、齐心协力保障和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服务设施依规、有序、快速建设。

三是加强运营监管,强化市场秩序。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及工作职责,加大对公用充换电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运营、超收电费、服务费等行为。对用户举报事项,相关部门要及时落实、查处,并作出回应。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强化服务意识。各相关部门在办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充换电运营手续过程中,主动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结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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