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98 | 生成日期: | 2025-03-17 |
文 号: | 靖政办发〔2025〕11号 | 关键字: | 充,工作,换,汽车,电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成立靖远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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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 县城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县城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建〔2025〕9号)有关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靖远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成人员 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清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金栋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按照融合创新的基础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理念,围绕拉投资、领发展、促消费、惠民生,分领域分阶段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体制保障、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以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开展靖远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职责分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职责。 三是加强运营监管,强化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强化服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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