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6743 生成日期: 2026-05-29
文       号: 靖政发〔2026〕35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靖远县 发布机构:
关于靖远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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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不断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能力,深挖本土非遗文化价值,凝聚工作合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县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靖远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靖政发〔2026〕35号),现予以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本次名录公布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工作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名录经县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程序规范、依据充分,全程公开公平公正,符合非遗保护工作法定流程与县域文化发展实际。

二、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第三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8大类22项,全面覆盖靖远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构建起层次清晰、门类齐全的县级非遗项目体系。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各1项,涵盖气象农谚、劳动号子、羊皮扇鼓舞、靖远秦腔、陈氏太极拳小架等项目。

传统美术3项,包含黄河石绘、葫芦烙画、赏石艺术等民间特色美术技艺。

传统技艺12项,涉及面塑、花馍馍、社火彩车、传统月饼、三炮台、千刀酥、铜器失蜡浇铸、木雕、麻绳编狮、纸灯笼扎制、葫芦雕刻、多彩扎染等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传统技艺。

民俗2项,为打醋炭石、燎疳等地方特色民俗活动。

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保护责任,强化系统性保护,深挖非遗价值,凝聚保护合力,推动非遗保护与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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