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83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
文 号: | 关键字: | 缴费,保,参,标准,居民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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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在校大学生可凭学籍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二、年度筹资标准 (一)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70元。 (二)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增幅适当降低,提高20元,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筹资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82号)规定的每人每年115元标准实施,居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 (四)困难群众缴费标准。1.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2.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缴费,只需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具体标准为: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个人缴费9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15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个人缴费300元。 三、资助标准 1.城乡特困供养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400元; 2.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10元; 3.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 四、参保缴费机制 (一)参保缴费期限。2025年度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二)待遇享受期限和待遇等待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自本参保年度起,对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设置居民医保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延长1个月(30日)。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三)特殊参保人群范围。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新生儿、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当年新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不受缴费期限制,按规定参保缴费后不设置待遇等待期。 (四)参保缴费途径。1.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银联云闪付、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甘肃银行手机APP进行自助在线缴费。2.缴费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甘肃银行等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3.新参保人员先到居住地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参照续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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