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35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文 号: | 关键字: | 部分,包括,整治,散乱,工作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靖远县“散乱污”企业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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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现就全县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二、主要依据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远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发〔2019〕61号)文件要求,重点整治全县“散乱污”企业,切实减少“散乱污”企业及集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巩固和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整治原则、工作职责。第二部分:“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分类标准。包括: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标准。第三部分:整治步骤。包括: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15日前),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7月16日-8月15日),县级审核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分类处置阶段(2019年9月1日-2020年3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3月31日至4月20日)。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监督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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