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15 | 生成日期: | 2002-05-18 |
文 号: | 关键字: | 垃圾,埋,填,管理,界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靖远县垃圾填埋场管理 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2-05-1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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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为了保证县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消毒和掩埋处理,消除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给周围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我县垃圾填埋场位于糜滩乡境内(硫酸厂后沟),四至界线为:南以糜滩乡硫酸厂拉线电杆为界,邻碾湾村高台子弃耕地,北以小山嘴为界,邻前进村马一社坝坝地,东西以两侧山脊梁为界。该垃圾填埋场是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县上确定的唯一合法垃圾倾倒和填埋场所,未经县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县政府对垃圾场填埋处理非常重视,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垃圾填埋场建设列为2002年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多方积极争取资金,加紧建设。 二、政策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环卫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垃圾场进行常年管理,并享受与城区环卫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垃圾填埋人员要对倾倒的垃圾进行及时处理,具体处理要求是,夏天当天倾倒,当天人工覆盖,小型喷雾器消毒,每月集中机械填埋一次,机械消毒一次;冬天每三天人工覆盖一次,小型喷雾器消毒一次,每月集中机械填埋一次,机械消毒一次。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张兆香 联系电话:0943-6126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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