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6746 | 生成日期: | 2026-05-29 |
| 文 号: | 靖政发〔2026〕34号 | 关键字: | 文化,非物质,遗产,传承,传承人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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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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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7人)。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各传承人要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出新的贡献。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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