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靖远县大芦镇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靖远县大芦镇党政办,白银市靖远县大芦镇大芦村四社36号,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6430076;
通信地址:白银市靖远县大芦镇大芦村四社36号,靖远县大芦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30618。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靖远县大芦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