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省、市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纪检、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负责拟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保管以及档案资料的查阅、保密工作。
(负责人:杨博浩 0943-6355288)
2.财务股
负责拟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单位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财务档案装订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筹集、支付、核算、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张国莲 0943-6122269)
3.待遇保障股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审核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支付账务,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医疗保障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国家、省、市和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息平台和医疗支付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信息的安全工作,承担参保信息的采集、录入、修改、核对工作,确保金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保证业务数据正常运行。
(负责人:杨国霞 0943-6166709)
4.基金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杨明翠 0943-6122280)
5.医药服务管理股
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器械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陆乃相 0943-6211099)
二级机构:
靖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靖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县医疗保障局,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万廷锁 0943-6130382)
通讯地址:白银市靖远县广场南路138号
邮政编码:730699
联系电话:0943-6355288
主要负责人姓名: 高国昆
机构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广场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0943-6355288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