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医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中医药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统筹配置卫生健康资源。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拟定监测预警、卫生应急等规划计划、预案和风险评估方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隔离防控、卫生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应对传染病疫情,发布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建设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贯彻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指导制定全县地方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
(四)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执行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和保健相关产品(保健食品除外)的广告证明、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审核职责。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药品目录工作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指导靖远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八)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科技发展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草案和地方技术标准。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一)负责拟定全县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规划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实施;做好县级保健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靖远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健康促进,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实现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拟定全县中医药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协调推进中医药产业链发展。县工信局负责医药工业行业指导,组织推进全县医药工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药工业产业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药种植业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药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中药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全面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负责中药材从种植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县商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药品及中药材流通行业发展,推动中医药产业对外交流合作。
5.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宣教股)、人才股(党建办)、财务股、体制改革股、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股、医政股、基层健康股、妇幼与健康与家庭发展股、中医药管理股。
二级机构:
靖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执法,负责对全县县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稽查与监督。承担全县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测检验。
(负责人:杨利国 办公电话:0943—6121217)
靖远县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科研、教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及妇幼保健领域对外交流等任务,是全县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负责人:李富军 办公电话:0943—6121302)
靖远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职业病防治、健康体检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唯一一所县属综合性公立医院。
(负责人:张百平 办公电话:0943—6121218)
靖远县中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靖远县的县乡两级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负责人:唐彦礼 办公电话:0943—6122103)
靖远县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集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基层医疗机构,靖远县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负责人:刘保军 办公电话:0943-5968868)
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五合路10-113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0943-6121401(传真)
主要负责人:刘权
机构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五合路10-113
联系方式:0943—612140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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