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县退役军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成立,现有领导职数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两名。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5名,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9名。
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信访室和档案室。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平时考核、表彰奖励、外事等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财务室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信访室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档案室负责对全县退役军人和转业士官、军转干部档案的接收、审核和管理,承担档案审查、查阅、提取等业务。
( 负责人:宣学毅,电话:0943-6316285 )
(二)优抚安置军休股。组织落实计划分配我县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安置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悬挂光荣牌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等工作。
( 负责人:张娟 电话:0943-6256269 )
(三)拥军褒扬纪念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县级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全县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 电话 :0943-6353215 )
(四)就业创业股。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 负责人:赵维勤,电话 :0943-6353215 )
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等相关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八)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并向省市上报拟列入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我县现有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9800人,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2947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683人(复员军人34人、伤残军人167人、两参退役人员36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78人、烈士子女14人、三属29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264人。现有军休干部5人。
通讯地址:靖远县民政局5楼
邮政编码:730699
联系电话:0943-6316285 0943-6316285(传真)
主要负责人:丁玉龙
机构地址:靖远县民政局5楼
联系方式:0943-631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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