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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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政府及所辖三县两区网站依申请公开个人在线申请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实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人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办理在线申请。注册账号永久有效。 确定

机关简介

靖远县商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六)拟定全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的应诉工作。

(九)指导全县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备案;依法核准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对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负责牵头全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管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全县的无偿援助项目。

(十一)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贯彻落实全县商务领域向西开放战略部署,牵头组织商务系统与向西开放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和劳务合作,协助全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搭建中外企业经贸合作平台。             

(十二)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商务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省商务厅、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定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提案办理、对外宣传、信访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预算、决算的编报及有关预算的下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统筹协调重大事件的应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晓华   联系电话:0943—6211208)

(二)市场体系建设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健全规范全县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及改造升级;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制度,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促消费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牵头负责通道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牵头拟订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的方针政策;牵头全县商贸领域(大型商超、综合体等)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联系电话:0943—6128413)

(三)内外贸易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含二手车)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肉菜、中药材等追溯体系的建设及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商务系统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企业参加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和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零售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全县商贸领域(加油站、再生资源等)安全生产、民族贸易和质量振兴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贸易运行监测;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境外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指导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公民境外就业工作;承担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对台港澳经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联系电话:0943—6166230)

二级机构:

靖远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靖远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宣传、人员培训、对外交流及电商合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网店、电子商务信息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商精准扶贫等工作。

(负责人:刘文清   联系电话:0943—6132994)

通讯地址:靖远县北大街10号(靖远县民政局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0943-6211208

主要负责人姓名:贾汝润

机构地址:靖远县北大街10号(靖远县民政局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0943—621120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

欢迎您通过《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4、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申请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且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石门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石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石门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7343018

通信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石门乡石门村上三社53-2

邮政编码:730608

电子邮箱:1461166962@qq.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行政机关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办理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6、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1.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

石门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石门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石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石门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7343018

通信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石门乡石门村上三社53-2

邮政编码:730608

电子邮箱:14611669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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