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靖远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机构改革后的司法行政部门定位为以法治建设为统筹,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
县司法局承担市委依法治县办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事务方面工作,负责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公证、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解释、评估、清理、汇编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
(五)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做好全县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六)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二)负责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四)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工作。
(十五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社区矫正工作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治督察股。
(负责人:马维团 0943—5936580 邓玉玺 0943—5936588)
二级机构:
1、白银市靖远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参与制定、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业务,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实施监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常青 联系电话:0943—6357802)
2、白银市靖远县公证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公证处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实施或有法律意义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通过调查、核实,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民事经济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温昌 联系电话:0943—6127654)
3、白银市靖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解答法律咨询;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并指引到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引导相关服务;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负责人:贾存毅 联系电话:0943—5936590)
通讯地址: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北城区元亨路西侧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0943—6127148
主要负责人姓名:张虎
机构地址: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北城区元亨路西侧
联系方式:0943—6127148,0943—612102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