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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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有关政府信息,编制《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领导简介、内设股室、直属单位等。

2.动态信息:领导讲话、工作动态、靖远市场监管信息。

3.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行业动态。

4.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通知公告。

5.公告通告:通知公告、行政处罚公示。

6.公众服务: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知识、药品安全知识、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区等。

7.专题专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市场安全重点、热点工作专题栏目。

8.规划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二)受理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靖远县城昌灵路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6121188

通信地址:靖远县乌兰东路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699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寄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在线申请的,请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意见箱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

2.受理申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审核申请要件是否完备,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补正相关内容以后重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3.答复。本单位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答复: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须知

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 2020-12-31

  欢迎您通过《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4、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申请指南

欢迎您通过《靖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靖远县政府统办楼政务大厅,办公地址:靖远县二号统办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6136769

   通信地址:靖远县政府统办楼政务大厅

   邮政编码:730699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甘肃•靖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a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4、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5、收取费用

   本机关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申请流程

申请表格下载

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