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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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靖远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秘密 10 年)

内设机构:

中共靖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财务股、法规股、市场与信息化股、乡村发展管理股、农田基建管理股、农业经营管理股、综合管理股。

靖远县种子管理站、靖远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靖远县农业经营管理站、靖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靖远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二级机构:

1.靖远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隶属靖远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渔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及扑灭计划。负责本辖区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防疫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相关服务;负责制定畜牧、兽医、渔业、饲草饲料科技教育与技术推广的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负责全县饲草资源的开发利用。

(负责人:吴建福     0943-6127282)

2.靖远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综合股、机补贴办、党群办、工会、科教股、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和农机技术推广站等股室。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科研和农机新产品、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技术培训及标准化工作;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进行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向农民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并验证新技术、新机具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负责引进农机装备和农机新技术的吸收、消化工作,承担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项目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各乡镇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各类指标的统计、农机事故的统计上报及全县农机化信息建设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贾汝润     0943-6121723)

3.靖远县蔬菜研究发展局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研究制定全县蔬菜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负责蔬菜产业发展方向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为菜农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引导菜农根据市场需求;根据全县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建设发展设施蔬菜,增加蔬菜产业投入,强化服务意识,提供资金、技术、物资等配套服务,切实搞好宣传、组织、落实工作,指导菜农科学种田;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培训、田间指导、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进行日光温室棚型改进、反季节蔬菜合理轮作、蔬菜品种结构调整研究,提高日光温室反季节蔬菜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负责人:高莹莹    0943-6124801)

4.靖远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隶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农业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业节水与土壤肥料管理站、植保植检站、东湾高科技示范园区等,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研究提出农业科技应用、发展、建设规划,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业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施上级下达和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计划,组织农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创新;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开展赋予职权范围的植物检疫等工作;对农情包括病虫草害、土壤肥力等进行监测和预报;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生东     0943-6121570)


通讯地址:靖远县乌兰镇南大街农机巷24号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0943-6121715       0943-6121715(传真)

主要负责人姓名:赵兴科

机构地址:靖远县乌兰镇南大街农机巷24号

联系方式:0943-6121715 0943-6121715(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

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

欢迎您通过《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4、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申请指南

申请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且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61312096124579(传真)。

通信地址:靖远县人民政府统办1号楼6楼信息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730600

电子邮箱:jyxysqgk@sohu.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行政机关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办理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6、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申请流程

申请表格下载

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靖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