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综合管理和推进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德育、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五)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援助和大学生生源地贷款。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国家各项教育项目工程的实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
(六)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教职工职务评审及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及教师资格证申报审定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及义务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等组织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贯彻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保障贫困家庭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十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二)加强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设有行政股室8个(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财务股、综治股、审计监察股、法治宣教股、行政审批股)。
办公室:⑴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工作,经常了解和掌握全县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工作动态,及时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办好《靖远教育》。⑵负责起草、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及草拟综合性的重要文稿,协调作好有关议定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⑶负责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公文收发、安全、卫生、生活、绿化、报刊杂志订阅及考勤工作,管理教育局印鉴、电话及文书档案。⑷负责全县教育年报统计工作和教育事业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⑸协助局领导搞好接待工作,和有关部门配合,安排办理好全县教育方面的会议和机关内部会议。⑹协助局领导搞好教育系统的综治工作、法制工作、保密工作和教育宣传,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⑺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⑻承担县委议事协调工作。⑼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教育党工委的各项决议。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⑽负责办理党工委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按照规定按时收缴党费。⑾负责做好局党工委、党员年报统计工作。⑿计划、安排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训及发展新党员工作。⒀负责教育系统机关工委及教协工作。⒁负责行政审批(许可)受理业务的联系、协调、督办,确保工作的时效承诺制。 ⒂负责受理审批(许可)业务的发证工作。 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昊峰 0943—6130202)
人事股:⑴承办全县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⑵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方面的工作。⑶承办、管理教育系统的劳动工资。⑷协助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系统干部的考核、人事任免工作。⑸管理教育系统人事档案。⑹承办、管理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⑺承办有关人事调配和高校毕业生的选拔、录用和分配工作。⑻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赵广禄 0943—6130661)
教育股:⑴了解、综合全县教育工作的情况和动态,协助局领导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和实施办法。⑵承办有关教育行政业务工作,参与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⑶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教学计划的实施以及学校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改革、体育卫生、文艺科技等方面的工作。⑷负责全县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有关方面的工作。⑸负责管理全县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学籍档案、毕业证发放和初、高中的招生工作和会考工作。⑹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⑺协助局领导安排、组织教育方面的检查、评比工作。⑻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包正刚 0943—6130941)
财务股:⑴负责教育系统教育事业费和预算外资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协助局领导办理有关专项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⑵管理机关内部财务工作,核拨局机关的人员经费。⑶管理机关内部基建维修、办公用品及器物登记、保管等工作。⑷负责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及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⑸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晓康 0943—6130962)
综治股:⑴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⑵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⑷指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督促学校积极开展防震演练、传染病预防等相关活动。⑸负责教育系统“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巩固工作及禁毒工作。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龙 0943—6130413)
审计监察股:⑴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⑵审计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⑶负责教育专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⑷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⑸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⑹研究制定教育系统纪检、信访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工作。⑺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党纪、政纪教育。⑻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受理举报信访案件。⑼配合教育党工委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⑽负责教育系统各类收费及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⑾承办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纪检、信访事项。⑿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久万 0943—6130435)
法治宣教股:(负责人:吕春野 0943—6131596)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康建梓 0943—6129271)
二、事业股室10个(职成办、督导室、教育考试院、教研室、仪器站、电教馆、资助中心、勤俭办、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服务中心)。
教育督导室:1.贯彻国家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拟定本县教育教学督导、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细则。2.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比和指导。3.对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4.调查了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5.做好教育政策研究和经验总结工作,积累督导资料,建立督导档案。6.培训督导人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专项督导评估及综合督导评估与检查。7.完成督导任务后,向被督导单位和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及市教育督导室报告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8.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9.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雒永宏 0943—6130972)
教育考试院: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负责制定全县招生考试工作规章制度,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信息上报等工作。2.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高考英语科目一年多次的报名、考试等工作。3.根据省、市普通中专招生实施方案,做好我县普通中专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核和建档等工作。4.负责做好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宣传、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准考证的发放等工作。5.负责组织实施中职对口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6.做好成人高校招生的宣传、报名工作。7.按照各类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要求,做好县保密室的建设及各类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8.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置考试突发事件;做好涉及高校招生、中专、学考、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工作的来人、来访接待及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9.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展卫军 0943—6122139)
电教馆: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关于现代教育技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有关教育技术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2.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承担有关教育信息化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技术标准制定,指导并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的实验探索、普及指导、骨干培训,及教育信息化装备的质量监督、检查评估职能。3.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与技术支持。负责教育信息化资源研究规划、整合构建,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的引进推广、科技创新教育与STEAM教育的研究与规划,中小学教学应用软件的审定及推广使用。4.规划与组织全县师生信息素养培育及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化教育队伍建设和学校信息化管理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测评和量化考核。5.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技能赛事。组织师生参加省、市、县开展的优质课、微课、信息素养等活动并择优上报市、省级评比,以赛促学、以赛促用。6.做好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创建工作。围绕教育现代化示范区、标杆校、示范校等各类创建工作,按照教育信息化标准进行学校教学装备规划、配备和使用指导。7.负责管理和维护信息化设施设备。保障各类设备得到合理、充分的使用,协同各学校做好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保养、调试、使用工作。8.承担全县各类教育信息化平台的运维工作。负责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全国教育信息化业务填报系统、甘肃省统一用户管理系统、甘肃省智慧教育平台、校安工程动态监测等平台应用和推广。9.承担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并组织各级各校制定网络安全和应急突发预案,健全网络安全机制和防护措施。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强化正版软件使用意识,对各种风险隐患定期进行排查整改,有效提升师生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10.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唐爱霞 0943—6310433)
教育研究室:
(一)教科研方面:1.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搭建教师发展平台,提高教书育人能力。3.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4.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5.加强校本教研,指导、引领学校和教师教学教研实践,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研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研究模式。6.建设基础教育教研学科基地,组织实施教学研究,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指导引领学科教学,加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7.开展学校教学诊断,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8.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适时研究反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调整教学管理策略。
(二)师资培训方面:1.及时学习和掌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干部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在培训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2.依据相关规定和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及干部培训规划。3.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依据计划组织实施县级教师培训项目,并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等资料。4.负责组织各类教育干部培训班、教师培训班的前期调研、项目研发、业务学习和教育教研等活动,了解情况,掌握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各类培训班的审批、实施、管理、考核及档案管理工作。5. 做好全县教师和教育管理队伍的继续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6. 安排、监管并督促落实校本培训。
(三)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唐爱霞 0943—6130562)
勤工俭学办公室:1.制订全县勤工俭学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负责实施,负责学校校方责任险。2.做好全县勤工俭学的检查、督促、指导、经验推广和服务工作。3.负责全县勤工俭学、校外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4.检查、监督全县勤工俭学财务管理工作。5.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白登云 0943—6130373)
仪器站: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制定全县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数字教育、各类功能室建设、电教软件资源设备等)和教学条件装备(图书、实验教学仪器、课桌椅、教玩具、学具、教育音像制品、卫生、体音美设备等)以及学校生活设施设备配置(宿舍和食堂配套设备等)。3.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基础建设、软件资源建设、网络网站建设及管理维护等。4.负责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装备建设立项和教育装备招投标采购与验收等工作。5.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员和设备管护员、实验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业务培训,提高装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6.抓好全县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以及中小学图书室(馆)建设及管理自动化工作。7.负责组织全县教育技术装备和教学条件装备登记造册,建立教育装备档案。做好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及年度上报工作。8.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高明龙 0943—61304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落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学生贫困认定、资助资金发放,例如:幼儿段减免保教费、义务段贫困家庭寄宿生(含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中职)免学费、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省内高职(大专)免学费和书本费、贫困大学生路费等资助资金发放;2.实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县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3.联系“靖远县教育发展促进协会”,对接捐赠资金;4.联系衔接、落实社会爱心基金会、爱心人士对学生、教师的资助工作。例如:北京链家公益基金会、上海兴华公益基金会、靖远县教育发展促进协会、崇世励学基金会、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白银市慈善育才助学基金会、靖远县慈善育才助学基金会、王成珠高考奖等;5.落实国家彩票公益金的救助教师、学生的评选、发放工作,例如:励耕计划、滋蕙计划等。6.管理国家学生资助系统,负责全县贫困教师、学生受助情况的准确汇总、统计、上报,并建立档案资料。7.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宏昌 0943—6130492)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公室:1.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管理和改革工作;2.指导全县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职业教育质量监控、教学工作评估标准等并组织实施;4.负责全县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5.指导幼儿园、特教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6.指导幼儿园、特教学校校外教育活动;7.指导幼儿园、特教学校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以及后勤管理相关工作; 8.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有关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志天 0943—6130971)
青少年活动中心:1.负责做好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2.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学科课外辅导和音乐、绘画、书法等各类特长生、兴趣生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能力,通过提供开放的各类活动场所,组织专业兴趣教育活动。3.负责做好乡村少年宫建设,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4.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校外辅导教师的业务培训等工作。5.统一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音体美教育教学管理、体艺类教师培训、学校社团、科技创新、劳动教育、研学旅行及综合实践活动划归。6.校内外学生综合能力和核心素养归口管理,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成为青少年德育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中小学艺术类教师培养孵化中心、中小学社团指导管理中心“五位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实践服务平台。7.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玉学 0943—6130463)
教育服务中心:1.负责全县项目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2.负责全县项目学校的确定,基建内容、规模和方案的审定,工程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报帐和划拨。3.负责全县项目基建报表的统计上报。4.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5.负责全县项目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6.负责项目助学金的管理和使用。7.负责学校房地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抗震、救灾、环保等工作。8.负责制定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9.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职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及学生营养膳食专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管。10.指导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实名制学生营养餐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负责信息审核和信息上报工作。11.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过程性管理。12.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3.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靖远县人民路统办2号楼4—7楼
邮政编码:730600
联系电话: 0943—6122130
负责人姓名:张学科
机构地址:靖远县人民路统办2号楼4—7楼
联系方式: 0943—612213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