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拟定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标准;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研发及消化创新。
(九)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一)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十二)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及合作发展,推进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协调企业办社会主辅分离等工作,负责改制工业企业的遗留问题。
(十五)贯彻执行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建议和意见,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战略性调整。
(十六)指导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信访、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间产业合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洽谈;负责工业企业项目推进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合作统计和预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依法初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核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八)制定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九)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工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局机关车辆使用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外接待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制定部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编报、审核;编制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使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成品油、煤炭、电力等生产要素协调平衡和保障;协调全县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参与电力行业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审核、城乡电网建设、电力市场培育和电热价格调整等工作;参与全县困难工业企业认定;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工业现代物流业态发展规划,指导工业集聚区和企业物流业态发展;负责协调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计划和紧急调运;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和企业自备车的协调和管理;参与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管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循环经济发展股。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定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负责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和园区、企业建设。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节能降耗工作;负责工业节能降耗监测和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节水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监督实施主要工业产品耗能标准;开展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四)规划发展股。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县外企业投资本县的工业项目对接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升级及工业集聚区建设;指导行业企业调整、重组和管理创新;负责牵头承接产业转移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法规和规章,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间产业合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洽谈;负责中央、省市企业项目推进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合作统计和预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指导企业产权交易、股权融资,推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项目建设中国家、省投资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五)技术创新股。负责推进全县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协调推进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的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上报技术创新项目,指导监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贯彻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企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协调企业信访、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企业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承担企业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担有关单位交办的信访事项。
(六)中小企业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和组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负责各类企业参加兰洽会、广交会等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职工培训;负责做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负责培训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负责开展创业培训,为中小企业及创业人员提供咨询、信息和指导服务;负责开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职工技能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负责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及服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消费品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要消费品的生产计划;组织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产业发展。
(七)原材料和装备产业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原材料和新材料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有色、稀土、化工、煤炭、电力、建材以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负责实施农药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履行核应急协调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加工制造及装备产业政策;拟定加工制造及装备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首台(套)应用;负责组织原材料、新材料、加工制造及装备产业项目的上报等相关工作。
(八)两化融合推进股。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上报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实施重大项目;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负责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资质管理;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县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划,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负责无线电监检测和干扰查处,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军地及涉外无线电业务协调;发挥信息中心作用,宣传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更新、维护网站,发挥政务公开、宣传法律、政策咨询作用;负责经济信息的采编、撰写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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