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中医药作为独特的卫生资源和优秀的文化资源,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促使我们更好地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221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推动中医医疗、科教、培训、宣传等工作,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构建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建设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一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成立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制定靖远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各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二是全县中医药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县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中医药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卫生事业费增长比例。三是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县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县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县域内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加大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平台。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县中医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二是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政府举办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靖远县人民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立达标的中医科和中药房。三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四是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能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认真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引进中医药硕士、本科毕业生,提升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二是县域内县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00%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三是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规范中医师承和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第四批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加强本县域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病)建设,特别是在胃科、肛肠科、骨伤科、针灸推拿科、中医妇科、风湿痹病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进步发挥特色和优势。一是县中医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有场地、有师资、有设施设备、有推广方案、有工作制度、考核监督等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三是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四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提高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重视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的建设,制定相应的建设发展规划,指定部门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探索出符合本地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使养生文化与健康旅游产业相结合。发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七)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巡诊巡讲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三进等活动,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中医药信息宣传工作,制作中医药适宜技术科普知识宣传系列短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综合服务区,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八)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医保补偿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建立中医门诊按病种付费制度,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激励政策,使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政策加成销售且不纳入药占比考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文件要求规范采购、配送和使用。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满足更多群众需求。

  • 职责分工

县发改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县财政局: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必要经费。

县编办、人社局: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落实中医药人才的引进政策。

县科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申报的中医药科研项目或课题实行倾斜性审核审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本县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

县卫健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中医药工作情况。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旌德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

县医保局:完善中医药医保补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畴;落实政府对中医药发展予以倾斜的政策,提高中医药医保补偿比例;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运用中医药服务。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县乡村振兴局: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县教育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县文旅局: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本县域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县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本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本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县中医院: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管理水平,努力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制定常见病、多发病中医临床诊疗实施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重。

县人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达到《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及基层中医药综合诊疗服务建设标准,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工作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集中设置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的相对独立综合服务区(中医馆)。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相关的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中医药临床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5月-20226月)成立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细则》梳理指标条款,查找薄弱环节,掌握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人才队伍、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27月-20228月)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等工作。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申报阶段(20228月底前)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的情况,制定整改工作项目清单,加大力度落实整改。2022年8月底前将创建申

报材料报送白银市卫健委。

    (四)迎检阶段(20229月一202412月)迎接市卫健委、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省级考核验收,并随时准备迎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卫生健康要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指导;发改、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医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传媒载体,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创建工作。

 

附件:1.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规划

 

 

 

附件1

 

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立龙    县人民政府

成  员陈瑜山    县教育局局长

路承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顾秉森    县发改局局长

罗爱民    县财政局局长

    县工信局局长

魏谭勋    县人社局局长

杨明军    县委编办主任

杨爱华    县科技局局长

张正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学科    县文局局长

赵兴科    县卫局局长

辛海宏    县林局局长

刘万恒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敬珣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局,赵兴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

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22185号)精神,推进我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的建设,制定本建设规划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医药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是我进一步落实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建设任务的重大举措,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有利于开发利用我中医药资源,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全面促进我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以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保持和发扬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促进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三、主要建设任务

争取利用年时间,使全中医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特色突出,优势明显,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建设标准。

  • 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1.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县中医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政府举办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其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

2.县中医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本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

3.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5.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至少有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中医药服务覆盖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和现代医学设备。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成标准化中药房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加强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县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

(二)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基层。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6个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纳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范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医药诊疗设备,全县所有村卫生室能够开展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2.县域内县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3.县卫健局中医管理股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本县域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县中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适宜技术等培训,达到全覆盖。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县中医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有场地、有师资、有设施设备、有推广方案、有工作制度、考核监督等。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3.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

4.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5.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五)加强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中医科。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科学制定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推动中医药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

(六)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开展全地产中药材资源调查,规范中药材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企业和机构开发中草药生产加工。

四、申报审批

政府向市卫健委提出书面申请,市卫健委审核后报省卫健委审批

五、建设标准与周期

根据本建设规划制定本县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及职责、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

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周期从市卫健委确定为建设单位开始,为期3年。

六、经费补助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创建申请成功后,申请中医药专项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县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卫局、财政局、人社局、林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文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靖远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在县卫局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大力宣传。局、县文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和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的宣传动员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为全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靠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乡、村三级中医药网络的配套建设,尤其是中医药人员队伍的建设,要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监管,严把中药材质量关。发改、林、农业农村、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中药材的种植和加工。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人社部门要严格落实城镇医疗保险中医药优惠政策,完善中医药人才保障机制。文旅局要把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点纳入旅游景点范围,要在开发旅游项目的同时,注重对中医养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局要切实落实好中医药传统文化启蒙教育试点工作。

(四)强化督查。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创建实行工作进展报告制度、中期评估制度和抽查与退出制度。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创建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