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通知》,总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调“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又指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给安全生产执法提出了新要求,《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将推动各地统筹做好严格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和效能,努力做到既要严格执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又要减少检查次数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还要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尤其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执法是守牢安全底线、遏制事故发生强有力的手段,《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通过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全流程各要素,推动应急管理系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安全发展,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安全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隐患排查装样子、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知》聚焦这些基层反映强烈、急需规范解决的问题,在纳入《意见》提出的规范行政检查频次、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涉及应急管理系统职责的重点任务的同时,又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实际,按照执法全流程的顺序,对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要求,全面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的需要。202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重要安排部署,出台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按照中央部署,应急管理部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文件,明确提出要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精准性,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强化推进分类分级执法,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等。这些要求需要以正式文件形式进一步制度化、具体化,以保证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全面落地落实落细。《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多层级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指导服务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督促各地加强依法行政,切实为基层和企业减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