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分众化、高水平文化需求的重要渠道,旅游业是典型的幸福产业。作为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也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19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7.4%和7.9%,已经成为浙江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省从业总人数的比重达到10%以上。因此,《行动方案》把提高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质量效益作为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要加快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转型升级。二是要把握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兴业态。三是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发展质量效益。通过上述举措,一方面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同时也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居民就业、带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