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颁布实施,“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网络更加健全,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日趋丰富,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强烈,享有更丰富、高品位文化生活的期盼日益高涨,这使得文化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虽然“缺不缺、够不够”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但“好不好、精不精”问题越来越凸显,高水平、高品质的公共文化供给相对还比较缺乏。在新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意见》是在新形势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部重要文件。《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既是文化和旅游部等三部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矛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