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乡村振兴发表重要论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指出要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并提出要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体育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并提出要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是对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意见》旨在将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整体格局,围绕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制定企业、人才、项目、用地等方面政策举措,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多重功能价值和综合带动作用,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