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评残和抚恤的对象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6-03-03
来源:靖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来源:靖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3)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4)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5)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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