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活动。包括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迄今已从军队退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认定参战身份后享受参战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