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伤残人员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前,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变更栏内注明变更内容。对需要换发新证的,“身份证号”处填写所在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核发的居住证件号码。“户籍地”为国内抚恤关系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