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模范城(县)几年一个周期?

省级双拥模范城(县)4年命名1次,命名前按规定报批后实施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举行命名大会具体命名时间由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报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确定。我省完成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后,在此范围内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双拥模范城(县)4年命名1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者延期每次命名由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