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将开票时间等同收入确认时点,销售货物,货物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或尚未开具发票,便未确认收入,这是错误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即使未收到货款或未开具发票,均需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