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对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其中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6种,分别是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离岸贸易、市场采购、保税维修、海外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