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保护水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水务部门要配合环保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供水单位要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做好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防止生产、生活垃圾等污染水源。对破坏、污染饮用水源的现象和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县级水质监测中心、供水单位要加强水源水水质巡检力度,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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