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无厂名厂址的商品,消费者能否因欺诈而提出赔偿,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哪项?

:购买到无厂名厂址的商品,消费者能否因欺诈而提出赔偿,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哪项?

答: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因此,当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处理机关,提出投诉举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