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 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二)管理制度文本(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等(四)设施设备清单(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六)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