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氧化铝、铝加工材产能扩张较快,企业同质化竞争加剧,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亟需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产业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实施方案》提出3项措施。一是稳慎建设氧化铝项目。新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不再新建或扩建以一水硬铝石为原料的氧化铝生产线,原则上新扩建氧化铝项目(包括使用铝土矿生产氢氧化铝的项目)需有与产能相匹配的权益铝土矿产量,具有一定的赤泥综合利用能力。二是优化电解铝产能布局。新置换电解铝项目应符合铝液交流电耗不高于13000千瓦时/吨、环保绩效A级等要求,鼓励采用500kA及以上电解槽,鼓励电解铝产能向清洁能源富集、具有环境和能源容量地区转移,加强低碳冶炼等颠覆性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三是推动铝加工产业集聚化发展。鼓励产能兼并重组,引导低竞争力产能退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围绕新能源、电子等细分材料领域,重点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企业,支持聚焦铝精深加工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