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在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改革的步伐,如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等。但毋庸否认,目前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指引》的制定切实解决了实践中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涵和意义。《指引》不仅可以从出发点和内容等方面明确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规则,还可以通过促进提升政策的统一性,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的畅通流动,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优势和市场潜力。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细化各地区各部门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目标和任务。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指引》的目标指向。其中,高效规范,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同时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平竞争,就是要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消极因素,降低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成本;充分开放,就是要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联动性。《指引》将这一目标和任务具体落实、落地、落细,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可以参照的、规范的、标准的行动指南。
三是可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责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复杂而系统,实践中需要让规则具有统一性、政策具有一致性、行动具有协调性。《指引》通过积极主动地、统一地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各项具体的、隐形的“篱笆”,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此外,由于实践中一些市场分割与政府保护的行为具有隐蔽性和不可观测性,引入《指引》进行事前行为指导,具有重要的现实操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