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修订主要调整了哪些方面内容?

与1996年《规则》相比,修订后的《规则》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条款新增9条、删减6条,修改61条,共10章110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删除按指标供电和用电等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内容,健全和完善现代供电服务体系。二是删除供电工程贴费等已明确取消的供电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有关内容,助推用电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修改供用电合同变更、解除要求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抵触的有关内容,理顺《规则》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四是调整部分因政策变化、标准细化、职责调整等原因导致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有关内容,顺应现实服务管理需要。五是增加新建居住区居民住宅户表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保障电力用户特别是居民用户用电权益的内容,聚焦增强群众用电、办电获得感。六是吸纳已有成熟实践经验的业务内容,将已有的成熟经验总结固化上升为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