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蒙古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内蒙古符合条件的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降碳、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内蒙古要落实主体责任,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完善政策举措,支持内蒙古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