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6-194635 | 生成日期: | 2026-04-02 |
| 文 号: | 靖政办发〔2026〕15号 | 关键字: | 绿化,造林,乡镇,林草,苗木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 | 发布机构: |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6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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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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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靖远县2026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靖远县2026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春季国土绿化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林草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林草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三北”工程和黄河“几字湾”攻坚战,进一步实施“绿满陇原”行动,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土绿化工作部署,结合我县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治理需求,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覆盖率为核心,把优化绿化布局、提高绿化质量、创新绿化机制作为工作重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靖远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26年国土绿化目标任务为62562亩,其中:人工造林2998亩(城乡大环境绿化500亩、绿色廊道建设500亩、美丽乡村建设1978亩、农田林网建设20亩),退化林修复8500亩,中幼林抚育6400亩,草原改良25400亩、草原围栏封育19200亩。城区绿化64亩。 三、工作重点 (一)城乡大环境绿化。完成造林500亩。其中:平堡镇10亩、北湾镇10亩、糜滩镇10亩、三滩镇10亩、乌兰镇30亩、东湾镇20亩、大芦镇20亩、兴隆乡10亩、双龙镇10亩、石门乡10亩、刘川镇20亩、高湾镇20亩、靖安乡20亩、五合镇20亩、东升镇20亩、北滩镇20亩、永新乡20亩、若笠乡20亩、县林草局200亩(刘白高速刘川段北侧面山)。城乡大环境绿化造林示范点为:北滩镇乱腰村、北湾镇富坪村、大芦镇野糜高云山、东升镇村委会周边、高湾镇三百户村、东湾镇砂梁村、靖安乡新合村、刘川镇西征公园外围、糜滩镇教管中心、平堡镇金园村、若笠乡气象站及后山空地。 县林草局负责区域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统一招投标实施,其他示范点所需苗木由县林草局统一招标采购供给,苗木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示范点以外造林区域由各乡镇确定在立地条件相对较好、有灌溉条件的地方实施,苗木、整地、栽植、浇水、管护等费用由乡镇自筹。 (二)绿色廊道建设。按照绿化层次丰富、生态功能显现、景观效果突出的要求,以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绿化为重点,完成绿色廊道公路绿化500亩。其中:平堡镇20亩、北湾镇30亩、糜滩镇30亩、三滩镇30亩、乌兰镇30亩、东湾镇30亩、大芦镇30亩、兴隆乡20亩、双龙镇20亩、石门乡20亩、刘川镇30亩、高湾镇30亩、靖安乡20亩、五合镇40亩、东升镇40亩、北滩镇30亩、永新乡30亩、若笠乡20亩。绿色廊道建设造林示范点为:北滩镇中兰客专至109线、北湾镇滨河路两侧,国道247线乌兰至大芦段、东升镇产业园硬化路两侧、高湾镇文崖村、东湾镇杨柳村、靖安乡新合村、刘川镇罗庄村道路水渠两侧、糜滩镇糜山公路、平堡镇平堡村、石门乡联合兴村裴堡路段、双龙镇双龙村、五合镇国道109线、永新乡九队村、兴隆乡川口村。 所需苗木由县林草局统一招标采购供给,苗木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其它公路绿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具体造林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三)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以绿治脏、以绿治乱、以绿治差”和“农村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要求,完成美丽乡村绿化1978亩。其中:平堡镇128亩、北湾镇120亩、糜滩镇120亩、三滩镇90亩、乌兰镇100亩、东湾镇120亩、大芦镇90亩、兴隆乡90亩、双龙镇60亩、石门乡60亩、刘川镇160亩、高湾镇160亩、靖安乡100亩、五合镇120亩、东升镇140亩、北滩镇120亩、永新乡80亩、若笠乡120亩。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示范点为:糜滩镇胜利村、北湾镇天字村、中堡村、高湾镇三百户村、刘川镇张滩村、平堡镇蒋滩村、东升镇红湾村、北滩镇红丰村、大芦镇中砂沟村、高湾镇住寨村、东湾镇东湾村、靖安乡新丰村、刘川镇涝坝湾村、糜滩镇独石村、平堡镇平堡村、若笠乡富民社区、三滩镇银滩村、石门乡石门村、双龙镇双龙村、永新乡九队村。 各相关乡镇在美丽乡村绿化过程中要依托和美乡村、森林乡村、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村庄绿化行动,在乡镇政府驻地及基础较好的村庄、中心社区建设公共游园绿地;注重乡土味道,建设乡土乡风浓郁的“森林乡村”和“森林特色小镇”,重点抓好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机关单位、农户院落绿化,打造“春花、夏绿、秋果”的生态家园,推进庭院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造林示范点糜滩镇胜利村、北湾镇天字村、中堡村、高湾镇三百户村、刘川镇张滩村、平堡镇蒋滩村、东升镇红湾村所需苗木由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和美乡村项目统筹解决,其他示范点所需苗木由县林草局统一招标采购供给,苗木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具体造林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示范点以外区域绿化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组织实施,所需苗木由乡镇自筹。 (四)农田林网建设。完成农田林网造林20亩,其中:五合镇2.2亩、东升镇11.7亩、北滩镇6.1亩。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筹措。 各相关单位在农田林网建设中要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优化林网结构,提高防护效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升灌区生态宜居水平。 (五)退化林修复。完成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8500亩,其中:兴隆乡4971亩、双龙镇1195亩、北滩镇605亩、永新乡1729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六)中幼林抚育。完成中幼林抚育6400亩,其中:兴隆乡5994亩、若笠乡406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七)草原改良。完成退化草原改良25400亩,其中:乌兰镇666亩、大芦镇7361亩、高湾镇17373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八)草原围栏封育。完成草原围栏封育19200亩,其中:乌兰镇16555亩、东湾镇2645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九)城区绿化。要坚持“山地森林化,城市景观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经济化”目标,在“植绿增绿”上见成效。2026年计划新增绿地面积64亩,完成后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4.11%和27.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66平方米。 1.新建小区绿化:新建小区绿化按规划审批绿地率作为硬性指标,新增绿化面积32.5亩。其中:璟鸿悦府新增绿化面积16亩、五福园新增绿化面积16亩、靖乐家园新增绿化面积0.5亩。 2.新建道路绿化:泰安路新增绿地面积3亩,行道树栽植970棵。 3.山体、空地绿化:新增绿地面积28.5亩,其中:南华山拓展新增绿地6亩,璟鸿雅居东侧新增绿地11.5亩,亨威铂悦东侧新增绿地11亩。 4.城区公园、景观带、行道补植补栽:乌兰山补植补栽侧柏600棵;景观带、行道补植补栽国槐485棵、樱花170棵、海棠60棵、花灌木200株、小灌木19.8万株,草坪2000㎡。 5.公共绿地后期养护管理:精心抓好公共绿地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强调绿地的生态功能,景观效果。按照绿化设计标准,对住宅小区绿地管养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小区绿化质量。 具体由县住建局和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小区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住建局、园林局、相关小区筹措。 (十)全民义务植树。要加大全民义务植树的义务性、法定性的宣传力度,动员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履行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各乡镇政府按照义务植树任务,结合乡村振兴,督促城乡居民在房前屋后、承包地旁及空闲地完成义务植树法定任务。全县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其中:平堡镇3.3万株、北湾镇9.8万株、糜滩镇5.8万株、三滩镇5.7万株、乌兰镇8.8万株、东湾镇9.8万株、大芦镇5万株、兴隆乡2.6万株、双龙镇2.2万株、石门乡3.7万株、刘川镇6.3万株、高湾镇6.7万株、靖安乡3.2万株、五合镇7.1万株、东升镇5.8万株、北滩镇9.4万株、永新乡2.6万株、若笠乡2.2万株。各乡镇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人均植树达到5株以上。苗木、整地、栽植、灌溉、管护等费用由乡镇和农户自筹,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完成补植补造35465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年1260亩,2015年2630亩,2016年13450亩,2017年7375亩,2018年9000亩,2020年1750亩。按乡镇分:若笠乡6200亩,双龙镇1545亩,永新乡5930亩,大芦镇290亩,靖安乡1200亩,石门乡3270亩,兴隆乡380亩,东升镇6650亩,五合镇10000亩。所需苗木由乡镇、造林主体、农户自筹,具体补植补造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核实地块。2026年1月下旬,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实地确定造林地块、面积及所需苗木,报送县林草局,县林草局进行抽查核实并汇总。 (二)苗木统筹。2026年2月下旬,根据核实的造林地块,各乡镇、县林草局组织落实全县重点造林区域苗木计划,报县政府落实资金,发布用苗招投标公告,按照造林所需苗木数量、种类进行招投标采购。 (三)宣传动员。2026年3月下旬,召开全县国土绿化动员大会,对全县国土绿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林草局统筹安排各重点造林点的技术指导人员;县融媒体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造林实施。2026年3月下旬至4月底,县林草局指导各造林单位和各乡镇在重点地段开展植树造林,县督查验收领导小组对各造林单位和各乡镇造林种草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督导。 (五)抚育管护。全年,落实造林后期浇水、除草、修枝、病虫害防治、防火等管护措施,开展成活率核查与补植补造,建立管护机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六)检查验收。2026年8月15日前,各乡镇完成国土绿化工作自查验收;8月底,县国土绿化工作督查验收小组组织林草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各乡镇及造林种草单位、对造林种草任务完成情况、成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苗木调供 完成2026年全县国土绿化,经估算共需苗木136.07万株,草籽6.35万千克。其中城乡大环境绿化(刘白高速刘川段北侧面山)需侧柏、国槐、山杏等绿化苗木2.2万株;各乡镇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景点绿化需杨树、柳树、国槐、樟子松、花灌木等绿化苗木20.41万株;农田林网建设需速生柳树苗木0.22万株;“三北”工程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需文冠果、柠条93.29万株;草原改良扁穗冰草、苇状羊茅、紫花苜蓿等草籽6.35万千克;园林绿化需国槐、樱花、海棠、花灌木、小灌木19.95万株。各乡镇、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要根据各绿化点的苗木、草籽计划,严格按照《靖远县2026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种苗验收办法》、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标准和园林绿化树木标准,调运Ⅰ、Ⅱ级苗木进行造林,苗木调运必须随起苗、随包装、随调运,尽量缩短时间,做到苗木不失水抽干,确保提高造林成活率。 六、资金筹措与分配 全县完成62562亩国土绿化任务,经概算需投资2862.53万元。一是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2026年全县国土绿化重点区域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大环境景点绿化示范点造林苗木费;120万元用于2026年城乡大环境绿化工程人工造林;剩余资金用于城乡大环境绿化工程小坪山林场水电费、水利设施维修费、管护人员工资等其他运行费用;二是县林草局筹措中央资金1115.85万元,用于“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三是县园林局筹措绿化资金68万元,用于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四是县农业农村局筹措73.08万元,用于和美乡村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五是剩余造林资金1205.6万元,由各乡镇、单位、居民小区等造林主体自筹和投工投劳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把国土绿化作为一项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实施步骤,精心部署、全力推动。要进一步强化林长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林长要亲自督查,及时掌握造林绿化工作进展和质量完成情况,真正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人、到地块,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县林草局要做好牵头统筹、造林规划、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对造林计划未完成和造林成活率未达标的部分单位限期补植补种,所需苗木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责任单位自筹。 (二)多方筹措资金。一是县林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全县国土绿化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押贷款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协助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各乡镇要将国土绿化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吸收民营企业和社会资金,拓宽造林绿化资金的筹措渠道,鼓励企业、个人承包荒山造林。 (三)配套技术服务。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规划的原则,认真总结推广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绿化的成功经验,造林过程中严把“整地、苗木、栽植”三道关口,同时加大现有科研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节水抗旱造林、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造林、困难立地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实用技术。县林草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造林一线,推广先进适用的林草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方法,及时准确提供林草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全程指导各乡镇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做到栽一棵、活一棵,栽一片、绿一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和悬挂张贴标语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村组、厂矿、单位、小区、学校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国土绿化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五)抓实后期管护。要持续推行林长制建设,坚持属地管护的原则,做到管理工作常态化,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收益”的原则,组建专业护林队伍,制定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确定管护区域,提高造林保存率,切实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加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要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草地、破坏绿化成果等行为,加大对毁林毁草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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