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5-00049 生成日期: 2025-03-17
文       号: 靖政办发〔2025〕16号 关键字: 绿化,造林,林草,苗木,乡镇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2025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7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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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靖远县2025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靖远县2025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春季国土绿化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林草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林草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三北”工程和黄河“几字湾”攻坚战,进一步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土绿化工作部署,结合我县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治理需求,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森林覆盖率为核心,把优化绿化布局、提高绿化质量、创新绿化机制作为工作重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靖远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国土绿化目标任务为364603亩,其中:人工造林101500亩(城乡大环境绿化500亩、生态廊道建设500亩、村庄绿化美化500亩、三北工程造林100000亩),退化林修复31500亩,中幼林抚育23600亩,封山育林40000亩,草原改良94600亩、草原植被恢复2500亩、草原围栏封育70800亩。城市绿化美化103亩。

三、工作重点及任务分配

城乡大环境绿化建设。完成造林500亩。其中:平堡镇10亩、北湾镇10亩、糜滩镇10亩、三滩镇10亩、乌兰镇30亩、东湾镇20亩、大芦镇20亩、兴隆乡10亩、双龙镇10亩、石门乡10亩、刘川镇20亩、高湾镇20亩、靖安乡20亩、五合镇20亩、东升镇20亩、北滩镇20亩、永新乡20亩、若笠乡20亩、县林草局200亩(刘白高速刘川段北侧面山)。城乡大环境绿化造林示范点为平堡镇平堡南坪、北湾镇中堡鱼龙山、糜滩镇糜滩中学、三滩镇闫家门丰泰渠两侧、大芦镇野糜村、石门乡石门村、刘川镇华富光彩小学、高湾镇三百户村、北滩镇乱腰村、永新乡青杨村。

县林草局负责区域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统一招投标实施,其他示范点所需苗木由县林草局统一招标采购供给,苗木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示范点以外造林区域由各乡镇确定在立地条件相对较好、有灌溉条件的地方实施,苗木、整地、栽植、浇水、管护等费用由乡镇自筹。

生态廊道建设按照绿化层次丰富、生态功能显现、景观效果突出的要求,以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为重点,完成生态廊道公路绿化500亩。其中:平堡镇20亩、北湾镇30亩、糜滩镇30亩、三滩镇30亩、乌兰镇30亩、东湾镇30亩、大芦镇30亩、兴隆乡20亩、双龙镇20亩、石门乡20亩、刘川镇30亩、高湾镇30亩、靖安乡20亩、五合镇40亩、东升镇40亩、北滩镇30亩、永新乡30亩、若笠乡20亩。生态廊道建设造林示范点国道109线路五合段、三滩段,国道247线大芦镇大芦村段、乌兰镇二十里铺村段,北滩镇中兰客专路,北湾镇滨河路,高湾镇葛埫村,靖安乡五靖公路沿线,刘川镇刘川中学路,糜滩镇红嘴坪,平堡镇滨河路沿线,石门乡裴堡村,双龙镇永和村,兴隆乡腰站至川口道路。

所需苗木由县林草局统一招标采购供给,苗木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其它造林区域所需苗木由乡镇自筹,具体造林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以绿治脏、以绿治乱、以绿治差”和“农村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要求,完成美丽乡村绿化500亩。其中:平堡镇20亩、北湾镇20亩、糜滩镇20亩、三滩镇20亩、乌兰镇30亩、东湾镇40亩、大芦镇30亩、兴隆乡30亩、双龙镇20亩、石门乡20亩、刘川镇40亩、高湾镇30亩、靖安乡30亩、五合镇40亩、东升镇30亩、北滩镇30亩、永新乡20亩、若笠乡30亩。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示范点为:五合镇村委会周边、北滩镇红丰村、大芦镇中砂沟村、东升镇东升村、高湾镇贾崖村、刘川镇张滩村、糜滩镇下滩村、平堡镇金园村、若笠乡富民小区、三滩镇银滩村、石门乡二合村、双龙镇碾沟村、乌兰镇东关村、兴隆乡川口村、永新乡二队村。

各相关乡镇在村庄绿化过程中要依托森林乡村、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大力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村庄绿化行动,在乡镇政府驻地及基础较好的村庄、中心社区建设公共游园绿地;注重乡土味道,建设乡土乡风浓郁的“森林乡村”和“森林特色小镇”,重点抓好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和机关单位、农户院落绿化,打造“春花、夏绿、秋果”的生态家园,推进庭院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造林示范点所需苗木由县林草局统一招标采购供给,苗木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具体造林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其他区域造林由各实施乡镇组织实施,所需苗木由乡镇自筹。

(四)三北工程造林。完成三北工程造林100000亩(乔木林30000亩、灌木林70000亩),其中:兴隆乡10454.5亩、双龙镇10350.1亩、五合镇6872.5亩、永新乡72322.9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五)退化林修复。完成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31500亩,其中:大芦镇495.87亩、兴隆乡1169.59亩、靖安乡13766.27亩、永新乡13115.77亩、若笠乡2952.5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六)中幼林抚育。完成中幼林抚育23600亩,其中:平堡镇98.32亩、北湾镇28.36亩、糜滩镇4460.2亩、三滩镇1516.02亩、乌兰镇2599.52亩、双龙镇1321.4亩、石门乡39.84亩、刘川镇3026.94亩、五合镇7758.76亩、东升镇532.06亩、永新乡894.21亩、若笠乡1324.37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七)封山育林。完成封山育林40000亩,其中:乌兰镇15088.9亩、大芦镇10880.8亩、高湾镇4030.3亩、东升镇10000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八)草原改良。完成退化草原改良94600亩,其中:兴隆乡45373.1亩、高湾镇49226.9亩。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九)草原植被恢复。完成退化草原改良2500亩,实施区域为糜滩镇。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十)草原围栏封育完成草原围栏封育70800亩,实施区域为东湾镇。具体由县林草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乡镇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林草局结合林草项目筹措。

(十一)城市绿化美化工程。2025年计划新增绿地面积103亩,完成后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3.79%和26.7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66平方米。

1、新建小区绿化:新建小区绿化按规划审批绿地率作为硬性指标。理想城新增绿化面积19.23亩、泰清园新增绿化面积16.55亩、嘉泽云墅22.5亩、靖乐家园新增绿化面积0.3亩,小区合计新增绿化面积58.58亩。

2、新建道路绿化:泰安路新增绿地面积44.42亩。

3、城区公园、景观带、行道春季补植补栽乌兰山补植补栽刺柏600棵;景观带、行道补植补栽国槐1250棵、海棠130棵、大花月季3500株、冬青3000株、紫叶矮樱4000株、小叶黄杨3000株、金叶榆2000株、金叶榆球25个。

4、公共绿地后期养护管理:精心抓好公共绿地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强调绿地的生态功能,景观效果。按照绿化设计标准,对住宅小区绿地管养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小区绿化质量。

具体由县住建局和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小区积极配合,所需资金由县住建局、园林局、相关小区筹措。要坚持“山地森林化,城市景观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经济化”目标,在“植绿增绿”上见成效。

(十二)全民义务植树。宣传部门要加大全民义务植树的义务性、法定性的宣传力度,动员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履行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各乡镇政府按照义务植树任务,结合乡村振兴,督促城乡居民在房前屋后、承包地旁、及空闲地完成义务植树法定任务。全县完成义务植树122万株,其中:平堡镇4.1万株、北湾镇11.9万株、糜滩镇7.1万株、三滩镇6.9万株、乌兰镇10.7万株、东湾镇11.9万株、大芦镇6.1万株、兴隆乡2.6万株、双龙镇3.8万株、石门乡4.5万株、刘川镇7.6万株、高湾镇8.1万株、靖安乡3.8万株、五合镇8.6万株、东升镇7.0万株、北滩镇11.4万株、永新乡3.2万株、若笠乡2.7万株。各乡镇要大力宣传,积极动员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人均植树达到5株以上。苗木、整地、栽植、灌溉、管护等费用由乡镇和农户自筹,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核实地块。2025年1月下旬,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实地确定造林地块、面积及所需苗木,报送县林草局,县林草局抽调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汇总。

(二)苗木统筹2025年2月下旬,根据核实的造林地块,各乡镇、县林草局组织落实全县重点造林地段的苗木计划,报县政府落实资金,发布全县2025年国土绿化用苗招投标公告。

(三)苗木招标。2025年3月上旬,按照造林所需苗木数量、种类进行招投标采购。

(四)宣传动员2025年3月下旬,召开全县国土绿化动员大会,对全县国土绿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林草局统筹安排各重点造林点的技术指导人员;县融媒体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造林实施。2025年3月下旬至4月底,县林草局指导各造林单位和各乡镇在重点地段开展植树造林,县督查验收领导小组对各造林单位和各乡镇造林种草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督导。

(六)检查验收。2025年6月20日—7月30日,各乡镇完成国土绿化工作自查验收,7月15日前向县林草局报送国土绿化工作总结及自查验收报告;县国土绿化工作督查验收小组组织林草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各造林种草单位、各乡镇对造林种草任务完成情况、成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苗木调供

完成2025年全县国土绿化,经估算共需苗木1097.86万株,草籽14.19万千克。其中城乡大环境绿化需侧柏、国槐、山杏等绿化苗木2.2万株;各乡镇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景点绿化需杨树、柳树、国槐、樟子松、花灌木等绿化苗木23.15万株;三北工程造林需文冠果、山杏、紫穗槐、柠条847.76万株;退化林修复需文冠果、紫穗槐、柠条203.2万株;中幼林抚育需山杏、侧柏、文冠果15.64万株;封山育林需柠条4.16万株;草原改良需紫羊茅、紫花苜蓿、沙打旺等草籽14.19万千克;园林绿化需国槐、樱花、海棠、花灌木、小灌木1.75万株。各乡镇、县林草局、县住建局要根据各绿化点的苗木、草籽计划,严格按照《靖远县2025年林业生态工程造林种苗验收办法》、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标准和园林绿化树木标准,调运Ⅰ、Ⅱ级苗木进行造林,苗木调运必须随起苗、随包装、随调运,尽量缩短时间,做到苗木不失水抽干,确保提高造林成活率。

六、资金筹措与分配

全县完成364603亩国土绿化任务,经概算需投资16238.67万元。一是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其中221.49万元用于2025年全县国土绿化重点区域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大环境景点绿化示范点造林苗木费。剩余资金用于城乡大环境绿化工程小坪山林场水电费、水利设施维修费、管护人员工资等其他运行费用;县林草局筹措中央资金12866.47万元,用于“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项目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草原修复等工程建设。筹措省级财政草原植被恢复费200万元,用于2024年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建设;县园林局筹措绿化资金62万元,用于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剩余造林资金2710.2万元,由各乡镇、单位、居民小区等造林主体自筹和投工投劳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靖远县2025年国土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把国土绿化作为一项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实施步骤,精心部署、全力推动。要进一步强化林长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林长要亲自督查,及时掌握造林绿化工作进展和质量完成情况,真正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人、到地块,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县林草局要做好领导包乡,技术人员包点及造林绿化工作的规划、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一是县林草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造林项目资金,突出抓好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等林草项目建设资金。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押贷款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协助林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各乡镇要将国土绿化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吸收民营企业和社会资金,拓宽造林绿化资金的筹措渠道,鼓励企业、个人承包荒山造林。

(三)配套技术服务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规划的原则,认真总结推广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绿化的成功经验,造林过程中严把“整地、苗木、栽植”三道关口,同时加大现有科研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广节水抗旱造林、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造林、困难立地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等实用技术。县林草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造林一线,推广先进适用的林草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方法,及时准确提供林草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全程指导各乡镇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做到栽一棵、活一棵,栽一片、绿一片。

)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和悬挂张贴标语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村组、厂矿、单位、小区、学校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国土绿化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抓实后期管护。要持续推行林长制建设,坚持属地管护的原则,做到管理工作常态化,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收益”的原则,组建专业护林队伍,制定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确定管护区域,提高造林保存率,切实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县林草局要加大国有林地、草原巡查管护力度,要严厉打击毁林开荒和乱占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毁林毁草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

)严格督查考核成立靖远县2025年国土绿化督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造林任务的完成情况和造林成活率进行督查验收。造林验收结束后,县上将对全面完成造林任务且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责任心不强、技术指导不到位、苗木质量把关不严等原因导致未完成任务、造林质量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年终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限期补植补种,所需苗木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责任单位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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