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38 生成日期: 2024-06-25
文       号: 靖政办发〔2024〕47号 关键字: 节能,工作,单位,绿色,企业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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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有关单位:

《靖远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4-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靖远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4-2025年)

为贯彻落实《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75号),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能耗“双控”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盯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协同推进多领域节能增效,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确保全县“十四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县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降耗,有效扭转全县能耗强度和总量持续上涨局面。2024-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年均降低12%,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节能降耗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

1.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深入实施“强工业”、“强科技”行动,引导和鼓励骨干企业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积极延链、补链、拓链,形成产业互补、协作、循环的产业格局,打造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中瑞铝业等电解铝企业要重点推广高电流效率低能耗铝电解、低温低电压铝电解等新技术,做好再生铝产业链建设;恒大陶瓷等建材行业要重点优化原材料和燃料结构;金达化工等电石企业要优化废气再利用,做好原料用能核减,提升综合管理。(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推进电解铝、建材、电石及煤炭开采和洗选等传统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逐步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5G+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广,积极开展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评定企业认定及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大风光电等绿色、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在企业总能耗中的占比。(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耗能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能耗标准,健全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对标行业能效标准,未达到行业能效先进值的,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做好日常检修、更新淘汰老旧设备,深挖内部节能潜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4.积极打造绿色循环化园区。统筹打好“低散乱”企业整治、“腾笼换鸟”等组合拳,分类处置高耗低效项目,推动存量土地、资金、能源等资源优化配置。对标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进一步优化园区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开发、源网荷储等能源协同互济体系,促进能源高效梯级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园区产业耦合,努力建成零碳产业园区。新落地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要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切实从源头抓好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刘川工业集中区、县经合局)

5.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组织金达化工、利恒冶金、中天化工、中瑞铝业、高能环境、恒大陶瓷、嘉华陶瓷、嘉鑫陶瓷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编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大力推广铜铅锌冶炼、水泥、电石、烧碱等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经验,以及有色、建材、化工行业节能提效技术,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切实提高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6.加大工业节能监察力度。定期对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开展监察,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能效水平。对工业锅炉、电机能效等强化能耗执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稳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城镇建筑要秉持节能降碳设计理念,加大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力度,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市政基础,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和外墙保温、门窗等更新改造。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加快优化建筑供暖用能结构,大力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使用空气源供暖。引导供热企业节能降耗改造,积极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培养居民用户按需用热的节约意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

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持续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车辆新能源化率。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倡导绿色出行,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第一天,倡导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等绿色方式上下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节能。

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引导农民减少煤炭燃烧使用,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节能设施,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实施全域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行动,加快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引导建设绿色环保宜居型农村住房。积极鼓励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逐步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多渠道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提升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水平。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推广绿色化智能化农业机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扎实推进公共结构领域节能。

利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营造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良好氛围。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推广绿色办公行动,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全部通过电子政务综合办公系统(OA)进行办公,持续减少纸张使用。推动公务车辆管理平台逐步淘汰老旧机动车,替补新增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公共机构场所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全面推动商贸服务领域节能。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应用先进技术,探索将靖和产业园打造成为电子商务绿色园区。继续推行“限塑”与“限制过度包装”活动,推动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行业有序做好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环保替代和循环利用。在宾馆饭店积极推广绿色服务,鼓励减少一次性可用物资消耗量,推广绿色餐饮服务。深入开展节能超市创建活动,建立节能产品的畅通供应渠道。通过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切实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效率。加强绿色消费标识引导,鼓励商场超市设立节能产品展销专区或专柜。引导各商贸服务企业重点对电梯、冷藏设施、空调、灯具等耗能设施开展节能降耗日常自查活动,倡导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工作制度体系

(一)对标行业目标管理。

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综合考虑全县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节能潜力等因素,全面对标对表市上下达我县“十四五”及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提升节能形势分析能力,不断健全节能预警机制,及时对高预警等级行业开展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刘川工业集中区)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统筹谋划“两高”项目发展和布局规划。对在建、拟建、建成的“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施“两高”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和用能预警,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属于落后产能和已出让产能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和时限坚决关停;对未达到能耗限额准入值的项目,加快实施节能改造,编制能源利用评价报告,能效水平达到准入值后正常生产;对未履行环评能评等审查审批手续的项目,督促企业停工整改并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对不能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的项目坚决关停;对能效和清洁生产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对标开展技术提升,力争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

(三)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针对性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壮大节能人才队伍建设。

对照省、市节能监察体系,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对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节能监察能力,加强节能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推动节能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

五、工作职责

(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的统筹抓总,年度及“十四五”节能降耗目标考核评价,督导各有关部门节能降耗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能耗限额准入值,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杜绝新增高耗能项目上马。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梳理“两高”项目清单,提出拟处置意见,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二)县工信局:持续加强工业领域能耗监测,组织开展全县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和督查检查,坚决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违规用能企业后期落实整改情况跟踪监管。

(三)县教育局:督促指导各级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做好节能降耗宣传教育,鼓励学生从我做起,强化节能实践,共建低碳社会。

(四)县住建局:做好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各建筑企业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公共照明设施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和使用路灯与景观照明,遏制非工业领域用电过快增长。

(五)县统计局: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向各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和分析报告。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分析我县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问题和具体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对各相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统计业务知识辅导和培训。

(六)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八)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流通消费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县融媒体中心:加强节约用能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节能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绿色出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理念,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责任。

(十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

(十二)国网靖远供电公司:做好预警调控过程中企业和公共机构的电力调度,加强用电管理和统计报送工作。

(十三)其他单位:按职能推动节能降耗工作有序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节能降耗这根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辩证关系。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统筹、协调全县节能工作,县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主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及“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理清思路,细化提出年度具体工作清单和推进办法措施,报送县发改局;同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大调度力度,特别是工业领域要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原因,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另外,要抢抓“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十四五”新能源项目建设,做好绿电抵扣置换,切实保障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十四五”节能工作目标考核,节能工作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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