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77 生成日期: 2024-08-12
文       号: 关键字: 加装,电梯,实施,老旧,城镇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靖远县2024年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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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根据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甘建设〔2023〕146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设〔2024〕112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白银市2024年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建发〔2024〕114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做好2024年度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24年我县将开展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装住宅电梯共10部,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实施范围为全县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优先支持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加装电梯。

三、组织实施实施主体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用

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可以以小区、楼栋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楼栋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楼栋或单元业主。

申请条件1.征求意见。已书面征求本楼或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楼或本单元人数的2/3和建筑面积占本楼或本单元2/3及以上并签订协议。2.达成协议。3.书面申请。

(三)专项设计。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联合审查县住建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对加装电梯消防、规划、城市风貌等方案内容进行联合审查。

(五)依法发包

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发包单位以工程所有者的身份,严格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发包承包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审查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按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办理。

开工建设1.施工准备。2.依规建设。3.强化监管。

竣工验收

使用管理1.明确使用管理主体。2.落实后期维保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实施财政奖补。

明确相关政策。

优化服务质量。

完善调解机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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