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84 生成日期: 2024-10-29
文       号: 关键字: 活动,消费,住房,消费券,购房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靖远县2024年住房促消费活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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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促消费扩内需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内需对经济的有力支撑,按照《白银市2024年住房促消费活动方案》(市政办发〔2024】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靖远县2024年住房促消费活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2.活动目的

通过购房促消费奖补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促进我县家电、厨卫家居、家装等消费,有效拉动全县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

3. 活动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活动方式

此次全县住房促消费补贴金额共计300万元,采取“先购先补、补完为止”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建商品住房促销活动。每套房补贴标准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家电、家居、家装、厨卫等费用。补贴资金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

5.活动范围

凡在靖远县购置普通商品住宅期房项目和可直接销售的现房项目的购房人均可参加此次活动,不包含二手住房。此次奖补活动为阶段性奖补,期房项目按照预测绘面积核算合同总价,现房项目按照实测面积核算总价,并提供契税发票。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网签合同、购房发票或首付款收据等相关资料时间段应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6.申报流程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以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网签备案系统时间为准,由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按期房网签备案、现房网签时间由先到后按奖补资金总额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的,由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进行核实处理。活动期间,由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审核名单报县住建局,再由县住建局通知购房人按照《购房者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靖远县2024年购房促消费活动奖补审批表》。

7.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适用范围。消费券可在指定的家电、家居、家装、厨卫等商家使用,消费促进活动参与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二)有效期限。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内有效。

(三)使用方式。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时,出示消费券进行抵扣。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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