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2101391301xj/2024-00064 生成日期: 2024-04-09
文       号: 关键字: 应急,草原,预案,防治,虫灾
所属机构: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关于《靖远县草原虫灾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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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目的和依据、范围及原则

为全面做好全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防止全县草原虫灾暴发和扩散,减少经济损失,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草原蝗虫、草原毛虫、白刺夜蛾等突发性草原虫灾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灾害的应对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防治。

(4)坚持部门协同,联防联治。

二、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靖远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林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单位组成。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草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三、预案修订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防治预案定期进行评估,符合下列修订情形之一者,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防治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重大调整的;

(7)应急防治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政府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本级应急防治预案,确保应急防治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预案演练及宣传培训

应急防治预案编制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多方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草原虫灾事件的,本年度至少进行1次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

县林草局负责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草原虫灾的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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