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2101391301xj/2023-00054 | 生成日期: | 2023-12-05 |
文 号: | 关键字: | 监管,许可,清单,事项,行政 | |
所属机构: | 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 发布机构: |
关于《靖远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5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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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依规实施清单事项。《清单》公布后,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准确制定本级实施规范,于2023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 二、及时做好清单衔接工作。《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审改工作机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同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各类清单及时调整到位。 三、全面加强事项领域监管。对照列入《清单》的事项,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要创新监管方式,细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责任,不断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切实将监管职责落实到位。要杜绝备案变审批、变相审批的情况。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四、强化清单实施组织保障。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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